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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眾到大賣場購物,由於商品項目多,發票經常會一次印個好幾張;如果這當中,有一張兌中四
獎以上,獎金超過四千元的,必須同一筆交易的其他發票,也都準備齊全,才可以領獎。

不過,五獎一千元、以及六獎兩百元的小獎,只要拿中獎的單張發票就可以兌領,不必準備其他
發票。

國稅局也提醒商家,如果發票上面的商店名稱、地址、統一編號不清楚,商家又沒加蓋統一發票
專用章,商家會被處罰一千五百元到一萬五千元的罰金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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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實~早就應該這樣規定商家了,有時拿到的發票真的印的很不清楚耶!就曾有次
去土銀換,那人就說「小姐,妳這商家資料印不清楚,先讓妳換,到時如果不行,
再叫妳來退」,ㄜ~還真麻煩啊!雖然事後我沒再接到電話,但如果真接到的話,
應該會覺得挺怪的,而且抱怨就會開始,真是沒事找事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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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sbbeilee0930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